2017年阜阳市(中职组)职业技能大赛
柴集职高赛点竞赛指南
一、赛点简介
1.赛点位置:阜南县柴集职高(阜南县柴集镇柴集街道邮局对面)
2.赛场安排:实训楼二楼(手工制作室)
本赛点共承办项目:柳编工艺
3.赛点联系电话:3655659178
二、报到须知
(一)报到时间:2017年1月7日7:40
(二)报到地点:阜南县柴集高级职业中学技能大赛办公室
(三)注意事项:
1.各代表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,领取大赛指南和相关资料;
2.各参赛选手须提供本人身份证(原件)、学生证(原件)及参赛证方可入场参加比赛;
3.为确保大赛选手安全,请各参赛队提前为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;
4.根据竞赛规程要求,需要自行准备的设备,各代表队报到后,与赛点工作人员办理移交手续。联系人:李丽萍,联系电话:183****7288
三、赛点组织机构
一)赛点领导小组
组长:韩连强
副组长:朱宗元、程献龙、王仲礼
成 员:刘金峰、周文超、张震、王福建、李丽萍
工作职责:
1.负责赛点项目的组织领导、督促检查工作;
2.协调处理竞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确保大赛圆满成功。
二)下设工作组:
1、竞赛组
组 长:周文超
成员: 王福建
李丽萍
职 责:
负责组织制定赛点赛项相关技术文件、竞赛指南;接受各代表队的报名并对选手进行资格审查;负责拟定比赛安排方案;
负责参赛选手熟悉赛场;
负责落实场地、设备、人员(含技术保障);
负责与市大赛办及裁判组对接工作;
负责竞赛期间裁判的接待、服务工作;
负责与各参赛队沟通协调;
负责各代表队竞赛前的报到工作;
负责领队会召开的组织工作,需要的参赛队抽取场次签;
完成大赛办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2.宣传接待及后勤保障
负责人:周文超
王福建、张震
职 责:
负责赛前、赛中和赛后宣传、报道;
负责赛点的环境布置、标语、横幅、插彩旗、显示屏字幕安排等,营造比赛氛围;负责礼仪引导学生安排和培训工作;
负责接待外调裁判员报到、住宿、就餐安排;
负责到我校赛点巡视的领导接待工作。
负责竞赛期间水电气供应和基础设备设施维护保养;
负责竞赛期间领队、指导教师及选手休息地点及茶水(后勤服务中心小会议室)等的保障工作;
负责竞赛期间参赛师生的车辆及就餐安排;
负责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;
3、安全保卫
负责赛点的安全保卫工作;
负责抽签现场秩序维持、清场工作;
负责警戒区、停车区安排和凭证进入赛场的检查工作;
负责竞赛期间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;
负责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。
四、竞赛方式和内容
1、竞赛内容
比赛内容:柳编
比赛时限:3小时。
比赛技能:由参赛者决定拿出最能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技艺,不
论是经编、立编、平编、多技法和多材料混合编均可,要实现整体效果、艺术、技法的有机统一。
2、比赛形式和评分方法:
“创意编织”,即:每位选手可自我创意编制作品,不分材料和技法。
“评委评分”,即:评委当场亮分,然后求平均值,即为该选手的实际得分,当场公布获奖作品及选手名次
五、日程安排:柳编工艺
日期 |
内容/竞赛项目 |
时间 |
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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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日 |
上上午 |
参赛选手到达赛点报到 |
7:40 |
柴集职高小会议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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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开领队会、领取大赛指南 |
8:00 |
柴集职高小会议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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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比赛开始,选手进入赛场 |
8:30 |
实训楼二楼手工制作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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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赛 |
8:30—11:30 |
实训楼二楼手工制作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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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赛结束 |
11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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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上午第一轮比赛8:30—11:30,下午第二轮比赛2:00-5:00
六、竞赛规则
(一)竞赛赛场规则
1、参赛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赛场参加竞赛,迟到者不准进入赛场,以弃赛处理。
2、参赛人员凭身份证和参赛胸牌进入赛场,对号入座。不准携带任何书籍、纸张、进入赛场,禁止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赛场及备考区。
3、赛场内禁止吸烟。
4、竞赛开始信号发出后,参赛人员应立即开始编织。编织过程中,若遇突发事件,应听从评委人员的指挥。
5、参赛人员按要求完成竞赛模块后方可离开赛场。提前完成竞赛内容的选手需要到指定休息区,直到下一场比赛完毕,方可离开。
6、参赛人员应独立完成竞赛,遵守赛场纪律,不准离开座位、不准左顾右盼、不准交头接耳。凡违规违纪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、停止竞赛、取消竞赛资格等处理,并通报所在单位。
7、竞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评委人员应立即要求参赛人员停止编织,统一安排离开赛场。
(二)评委守则
1、为确保竞赛的科学、公平、公正和客观性原则,竞赛评委分为评审评委与助理评委,评审评委由柳编传承人且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人员担任,助理评委主要由教师担任。
2、评委必须严格履行评委职责,在竞赛之前,熟悉本次竞赛的工种、项目、内容、要求及其它相关内容,做好赛场场地、器械、设备、材料等有关项目的检验、检测和确认工作。
3、评委要服从竞赛组委会、评委组组长的统一安排和领导,在执行评委工作时,必须佩戴由竞赛组委会发放的评委证。
4、评委在竞赛中,要严格执行竞赛规则,应按有关竞赛规程、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判工作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真实、准确;必须秉公办事,文明裁判,不得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以权谋私,对违纪者组委会有权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停止裁判工作等处理。
5、评委应严格遵守竞赛开始和终止时间,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。如遇特殊情况,应报请组委会裁决。
6、评委应提醒选手注意操作安全,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可能引发人身伤害、设备损坏等事故的操作,应及时加以制止,保证竞赛安全、顺利进行。
7、评委应严格执行赛场纪律,认真执行赛场监督,及时处理赛场异常情况。应注意文明礼貌,坚守岗位,不迟到,不早退。
8、评委评判打分时必须独立进行,不得相互商量;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常而影响正常评分,应向评委组长和仲裁组申诉裁决。
9、竞赛期间,评委人员应巡视赛场。发现参赛人员有违规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予以批评或警告,对严重违规违纪者,可取消其竞赛资格,对参赛人员的作弊行为要记录在案。
10、评委人员巡视赛场时,不得暗示试题答案。赛场发生突发事件时,应注意维护赛场秩序并立即向赛场现场负责人员报告。
11、竞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评委人员应立即指令参赛人员停止竞赛,并组织参赛人员有秩序地离开赛场。参赛人员退场后整理现场秩序。
(三)申诉和仲裁规则
申诉
1、代表队和参赛选手对下列情况可提出申诉;
2、赛场提供的设备、仪器和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;
3、竞赛的组织不符合竞赛规则;
4、出现有失公正的检测、评判;
5、裁判员、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;
6、代表队和选手的申诉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。
仲裁
1、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,保证竞赛结果公平、公正,仲裁组负责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,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。
2、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,否则按弃权处理。
(四)竞赛赛场规定
1、竞赛场地必须清洁卫生、后勤保障设施齐备。、
2、竞赛场地必须备有办公场地、候赛场地、公共卫生设施。赛场张贴标语、赛场示意图、安全操作规程。
3、所有到赛场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,保持赛场秩序,不准大声喧哗,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挥。
4、除赛场工作人员外,非参赛人员不得接近、进入赛场和候赛场地;不得给参赛人员传递竞赛信息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操作规定
为确保大赛期间各竞赛项目设备和人员安全,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,特制定本规定:
1.各参赛选手要规范使用各类工具,正确使用相关设备;
2.各参赛选手要安全用电,不得违章操作;
3.比赛过程中,选手发现所用的工具、比赛设备等存在故障,要及时报告大赛监考人员(裁判),由大赛监考人员(裁判)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排除;
4.比赛结束,及时向大赛监考人员(裁判)报告,整理比赛现场,离开赛场。
(二)抽签办法
1. 领队会后,由各代表队领队抽取本队的比赛场次号和抽签顺序号。
2. 个人赛项目:参赛选手根据抽取的顺序号列队,由工作人员带入赛区,在赛场外依次抽取赛位号、登记抽签结果,参赛选手持身份证、参赛证、抽签号入场,对号入座,待监考人员验证核对后,开始比赛。